8月20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本次药品目录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国家医保局同时指出,经过专家评审,确定了128个拟谈判药品,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独家产品。下一步将在确认企业的谈判意向后,按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谈判,将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目录。这些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癌症、罕见病、乙肝、糖尿病等救急救命药物和慢性病常用药。
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8月~9月为谈判阶段,9月~10月发布谈判准入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