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就英国威胁停止向香港派遣法官做出回应 外交部就英国威胁停止向香港派遣法官做出回应]()
7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道:英国最高法院院长称,如果香港国安法威胁到香港法院的独立性,英国将停止向香港派遣法官。中方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什么?
汪文斌回应道
制定香港国安法的目的是堵塞香港特区在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香港特区依据基本法享有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受影响。
我们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决心坚定不移,推进香港国安法全面有效实施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
据《环球时报》报道,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日前发表声明称,香港国安法恐冲击香港司法独立与法治,威胁“英国最高法院派两名法官到香港终院担任非常任法官的协议是否继续,将继续与英国政府商讨”。
据香港《星岛日报》19日报道,香港司法机构就此回应称,根据《基本法》,来自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获任命出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现在终审法院共有14名来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非常任法官,其中9人来自英国,4人来自澳大利亚,一人来自加拿大。而随着何熙怡女男爵今年退休,韦彦德是现在唯一同时是英国现任法官的香港非常任法官。发言人强调,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法治乃是香港社会的基石,并受到《基本法》保障。
根据《基本法》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终审法院法官须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但须征得立法会同意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首席法官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19日告诉《环球时报》,《基本法》第82条规定,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第9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这两条规定透出的信息是非常明确的:如果我需要,我就邀请、聘用你,不存在英国委派的问题”。
至于英国不派法官,顾敏康直言对香港“没有任何影响”。香港回归20多年培养了很多本地法律专才,完全可以从中挑选;再者,英国不派,其他普通法地区如澳大利亚法官就不能派吗?香港条件这么优越,有很大吸引力。
香港理工大学学者陈伟强称,即使英国不再派非常任法官,长远而言对香港影响不大,香港可逐步淘汰所有外籍法官。他说,虽然短期内会有外资公司担心影响司法独立,但英国并不依赖外籍法官协助审案,美国更不设外籍法官制度,因为他们同样担心外籍法官有“双重效忠”问题,会影响涉及国家利益案件的公正性及独立性。
“廿三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称,韦彦德的言论明显涉及政治威胁及恐吓成分,欢迎英方不再派人到港担任非常任法官,现在不同于殖民地时期,香港已培养出成熟的“港产法官”,没有外籍法官一样运作。